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公告信息以原文为准,原文链接: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H1903-F3007 项目名称: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达到服务要求可续签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供应商具有上海市机动车维修备案证明的车辆维修企业二类(含)以上资质,必须在上海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自有房产,以《房屋产权证》为准;租赁性质的场所,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维修场所与我院区直线距离≤15公里(以高德百度等地图软件测距截图证明)。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供应商具有上海市机动车维修备案证明的车辆维修企业二类(含)以上资质,必须在上海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自有房产,以《房屋产权证》为准;租赁性质的场所,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维修场所与我院区直线距离≤15公里(以高德百度等地图软件测距截图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3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 方式:(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22日(北京时间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送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谈判文件申请购买表(封面);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是被授权人的,提供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5.①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六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或完税凭证为准。③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为准;6.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7.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8.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9.报价供应商具有上海市机动车维修备案证明的车辆维修企业二类(含)以上资质,必须在上海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自有房产,以《房屋产权证》为准;租赁性质的场所,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维修场所与我院区直线距离≤15公里(以高德百度等地图软件测距截图证明)(三)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wzcg17317219807@163.com。1.邮件主题:F3007报名(包件一/二)+公司名称;2.邮件内容:列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四)购买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H1903-F3007 三、项目概况
四、成交人数 本项目每个包件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供应商具有上海市机动车维修备案证明的车辆维修企业二类(含)以上资质,必须在上海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自有房产,以《房屋产权证》为准;租赁性质的场所,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维修场所与我院区直线距离≤15公里(以高德百度等地图软件测距截图证明)。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谈判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22日(北京时间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送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谈判文件申请购买表(封面);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是被授权人的,提供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①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六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或完税凭证为准。③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为准; 6.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8.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报价供应商具有上海市机动车维修备案证明的车辆维修企业二类(含)以上资质,必须在上海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自有房产,以《房屋产权证》为准;租赁性质的场所,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维修场所与我院区直线距离≤15公里(以高德百度等地图软件测距截图证明)。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wzcg17317219807@163.com。 1.邮件主题:F3007报名(包件一/二)+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四)本项目购买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1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地 点: 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81号综合保障楼1楼会议室 4、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谈判时间、地点 1、评审时间:2024年08月0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地 点: 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81号综合保障楼1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助理 刘助理 17317219807、021-8187569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李助理 刘助理 17317219807、021-81875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李助理 刘助理 17317219807、021-81875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助理 刘助理 电 话: 17317219807、021-818756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