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金融法院等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 |
项目概况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金融法院等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17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招2020-1295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金融法院等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07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龙阳路板块04-10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1492.6m2,挖填土石方总量11.36万m3,概算总投资5272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0247.62万元。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及工程后的效果进行监测并出具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后期进行自主竣工验收需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8日 至 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1705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携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至上述地点现场缴纳工本费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1705(具体见当天会务安排)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1705(具体见当天会务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复兴中路593号、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3号楼3楼 联系方式: 徐长福 15901957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1705室 联系方式:袁勍贇 18918322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勍贇 电 话: 1891832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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