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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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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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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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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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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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7年(2018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承包承接过至少1个金额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70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必须为已完成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未提供项目编号或未提供竣工验收证明的业绩视作无效业绩。)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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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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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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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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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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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7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12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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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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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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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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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通项管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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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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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6284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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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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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完成数字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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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8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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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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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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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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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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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0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25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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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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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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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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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1日 09时30分 |
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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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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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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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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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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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属所有公司中有超过2家通过资格预审时,按以下方式处理:按得分高低选取得分高的前2名子公司作为入围投标人;
2.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即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7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小于7家时,招标人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3.本项目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开函银行不再要求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投标保函银行名录”内银行开展保函业务的任一网点开具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银行名录”可登录招投标平台(www.shcpe.cn)查看,平台将根据银行接入情况及时更新名录。(投标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受益人为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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