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览

首页 > 百通智库 > 政策一览

[住建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电子化的意见 【建办质函〔2019〕375号】

发布时间:2020-01-17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其他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依法核发的电子证书应予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6月18日
上海百通项管科技有限公司 ❤ 推荐使用Chrome、Edge、火狐等浏览器,或360、搜狗等浏览器极速模式,以获得更好的使用体验
公司总部

地址: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东方国际科技大厦6楼

总机:+86-021-55356868

浦西总部(公司第二总部)

地址:黄浦区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19楼D座

电话:+86-021-35072757

招标代理

电话:+86-18121100023

项目管理

电话:+86-18918322139

工程监理

电话:+86-18918322269

造价咨询

电话:+86-18918322157

咨询评估

电话:+86-15316786552

财务中心

电话:+86-18918322018

行政中心

电话:+86-18918322073

科技中心

电话:+86-19121365825

总工办

电话:+86-18918322031

运营中心

电话:+86-19946254351

微信公众号

百通咨询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百通咨询小程序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25     沪ICP备070050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