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览

首页 > 百通智库 > 政策一览

[住建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住建部令第38号】

发布时间:2018-03-26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百通项管科技有限公司 ❤ 推荐使用Chrome、Edge、火狐等浏览器,或360、搜狗等浏览器极速模式,以获得更好的使用体验
公司总部

地址: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东方国际科技大厦6楼

总机:+86-021-55356868

浦西总部(公司第二总部)

地址:黄浦区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19楼D座

电话:+86-021-35072757

招标代理

电话:+86-18121100023

项目管理

电话:+86-18918322139

工程监理

电话:+86-18918322269

造价咨询

电话:+86-18918322157

咨询评估

电话:+86-15316786552

财务中心

电话:+86-18918322018

行政中心

电话:+86-18918322073

科技中心

电话:+86-19121365825

总工办

电话:+86-18918322031

运营中心

电话:+86-19946254351

微信公众号

百通咨询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百通咨询小程序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25     沪ICP备070050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