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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总站]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17)96号】

发布时间:2018-01-17
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做好即将到来节假日及两会期间的建筑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现就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组织工作,周密部署冬季施工、节前、节中、节后以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地安全。
    二、冬季施工,把控要点
    各单位根据冬季施工的气候特点及环境影响,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的常见安全隐患,如消防安全、灾害性雨雪天气影响等,提高警惕并重点把控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防火工作制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开展预防灾害性雨雪天
气的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的配置落实工作。
    三、节前检查,排查隐患
    工地停工前,参建各方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节前专项安全生产检查,重点针对深基坑、大型机械设备、高空临边防护设施和悬空作业等实施安全隐患排查。
    施工现场必须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节日期间相关安全应急预案并确定各方应急联络方式。工地值班安排应提前报受监监督机构备案。
    四、节中管理,加强值守
    节日期间所有工地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工地的巡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对各种突发事件及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原则上,法定节日期间工地不安排加班。如需加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地加班申报制度实行。
    五、复工检查,保障两会
    严格节后工地复工管理,施工企业在工地复工前应针对现场设施安全状况及施工作业环境等组织复工条件自查,认真审核总分包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状况,加强工人的节后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重点加强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工地危险性告知,严禁新工人
独立上岗作业。
    实行节后复工令制度,经项目自查、企业复查(企业安全部门盖章)后签发复工令,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后,报受监监督机构备案。
    各监督机构要针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区域场所,结合实际开展排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突出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和全国“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自查自纠,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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