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施工招标
招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招标代理单位: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浦东新区税务局浦红东路101号档案库房改造项目(网上报名——C01)
报建编号: 2102PD0139
建设地点: 浦红东路101号
备注: 报建编号:
2102PD0139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向城路80号
招标人联系人:
胡运会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918322068
招标标段名称:
浦东新区税务局浦红东路101号档案库房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浦红东路101号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改造位置为1号楼、2号楼、门卫及车库整体改造,1号楼和2号楼层高3层,建筑装饰整体改造(含室内装修改造及外立面涂料改造)、整体加固改造、强弱电改造、给排水改造、暖通改造、屋面防水及增加货梯。门卫层高1层室内及外墙装修改造;车库层高1层室内及外墙涂料改造;室外铺设管道及局部路面开挖及回填;围墙外墙涂料、铁艺油漆及电子围栏改造;本次改造不改变原有建筑面积及层数,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文件
工程总投资:
798.5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713.9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139000.00元人民币(713.9万元)
施工工期:
21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7月1日 ,实际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项目所需材料检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含复测)需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单位需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
其他要求: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是
投标人筛选:
(1) 筛选条件:
①投标人的信用:>=7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分值均应≥该分值,信用分以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点前一个月的分值为准)
(2)投标人在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时,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投标人将无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3)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人信用分由系统自动比对,以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的信用分为准;行政处罚和行贿犯罪记录要求由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承诺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1年06月01日 09时00分到2021年06月05日 16时00分
注意: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胡运会
联系电话:
18918322068
公告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招标文件工本费在开标现场以扫码二维码的形式提交。(2)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在开标时将拒收其上级公司的投标文件;(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4)疫情期间项目经理答辩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5)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使用的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请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hcpe.cn)“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栏目内下载或至www.etu365.com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6月23日 11时00分
开标地址:
牡丹路185号4楼会议室(具体详见当日会议指示牌)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6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