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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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高压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

发布时间:2020-04-16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上海市阳光康复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地下室高压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地下室高压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

项目编号:施招2020-1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筠

项目联系电话:189183221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上海市阳光康复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银泽路8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老师 021-37730011*1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文筠 18918322110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地下室高压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配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采用无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高压配电房面积242平方,发电机房配电室4平方,层高4.3米。(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供应商已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并已成为会员供应商的网页截图(注:本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由供应商提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将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 其他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业绩要求:无;(6)其他要求:无;(5)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6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5日 14:00 至 2020年04月22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04月15日至2020年0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委派授权代表至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缴纳工本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6日 14:00 至 2020年04月26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四、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地下室高压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
项目编号:施招2020-177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地下室高压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配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采用无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高压配电房面积242平方,发电机房配电室4平方,层高4.3米。(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4月30日)
采购预算金额:240,000.00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15日 14:00:00至2020年04月22日 14:00:00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筠

项目联系电话:1891832211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3)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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