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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食堂食材配送商入围项目

发布时间:2019-03-29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食堂食材配送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食堂食材配送商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采招2019-3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

项目联系电话:189183220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齐路1000号

联系方式:鲁黛华622086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佳18918322029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食堂食材配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叶、瓜、果、根、茎类时蔬,荤菜类,水产品,冻品,副食品,调料。入围供应商2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书)。
交付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采购预算金额:2800000元/年(国库资金: 1000000元;自筹资金:1800000.00元),但根据人员或相关政策调整,最终采购合同金额按实结算。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副食品价格(缺项的副食品价格,参照上海蔬菜网价格),并以此为价格基准,投标人自报折扣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基准(即折扣率不得超过100%)。各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成本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突发事件等风险,一旦中标,在投标期间和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予以变更折扣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 其他资格要求:(1) 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需含生猪产品、牛羊肉产品、预包装食品(熟食卤味、冷冻冷藏)的流通许可资质);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9日 09:30 至 2019年04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委派授权代表持下述文件,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西大厅缴纳工本费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600元/本/包件,售后不退。 1.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 ;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9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9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上述文件到现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西大厅)缴纳标书费后,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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