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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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管河道设施日常养护

发布时间:2018-05-11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区管河道设施日常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3)须具有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类别及专业:生活垃圾清扫(水域范围)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水域范围);(4)本项目接受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若是联合体投标,须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供应商作为牵头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投标应当确定联合体一方为本次投标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作为全权代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5)本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或分包;(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管河道设施日常养护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510-223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采招2018-379)

3、预算编号:01-18-2067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附件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共计2年。(其中河道轮疏一年,即第一年轮空)

7、采购预算金额:564432800.00元(国库资金:5644328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5-1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5-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黑白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但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但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需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5)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类别及专业:生活垃圾清扫(水域范围)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水域范围)(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如为联合体投标,请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且上述材料中的(4)和(5)项要求的资质证书按联合体各方承担工作内容所需的资质提交,其他项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5-11 16:00:00至2018-05-1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包件,售后不退。(2) 现场付费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0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6-01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一正肆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本项目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至现场提交资料及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工本费500元/包件,售后不退。2.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账 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3169 7100 0067 41975 3.公告期限:2018-5-11 16:00:00至2018-5-18 16:00:00。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进贤路138号  地址:上海市浦明路1229弄5楼
     邮编:201299  邮编:200127
     联系人:陆增辉  联系人:熊佳丽
     电话:15026875373  电话:18101766072
     传真:021-58923378  传真:5090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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