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2017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00-20170224-4094)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
1、删去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中“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2)具备当地行政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资格条件中对应内容也作删除。
2、增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中“附件一 投标保证书(格式)”,“(10)我方承诺若中标,为本项目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终止与我方签订的服务委托合同,并由我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不变,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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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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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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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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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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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2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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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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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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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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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97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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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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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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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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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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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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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404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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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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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090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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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28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2017-02-24 17:00:00 至 20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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