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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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岛路11-24号用电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16-12-12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长岛路11-24号用电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岛路11-24号用电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212-329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施招2016-1576)

3、预算编号:01-16-z9967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岛路11-24号用电改造工程等。(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预算金额:140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月5日(暂定,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

5、交付地址:沪东街道范围内

6、交付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140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14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2-1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2-1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一)(所有资料需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非特别注明否则不接受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 (1)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7)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9)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近三年(2013年-2016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若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1)-(9)为原件扫描件,(10)-(11)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二)现场验证报名时间、地点、费用 1.现场验证报名付费时间:2016-12-12至2016-12-19,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验证报名,验证报名结束后支付人民币500元整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现场验证报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现场付费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西大厅。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1-03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1-03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2)招标文件规定需要的提交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 (3)投标人自带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委派被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参加本项目报名,报名验证合格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2.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 账 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69 7100 0067 41975 3.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岛路531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邮编: / 邮编: 200127
联系人: 张东东 联系人: 金来龙
电话: 18918322955 电话: 18918322056
传真: / 传真: 021-50908715

 

 

 

 

 
附件信息:
附件1: 长岛路11-24号用电改造工程清单及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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