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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900MW 机组控制系统一体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26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900MW 机组控制系统一体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6-09-23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招标编号:采招2016-739
  • 招标编码:CBL_20160923_27652302
  • 开标时间:2016-10-14
  • 所属行业:能源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其它
  • 投资金额:2700万元
  • 所属地区:上海
  • 招标代理: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900MW机组控制系统一体化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6机组控制系统(含DCS、DEH、MEH、ECS)及公用控制系统(含DAS、ECS)(以下简称“控制系统”)的改造,以及与系统改造相关的热控设备及系统。

二、工程概况

1、项目规模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五号机组和六号机组控制系统一体化改造。

2、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三、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2、设备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3、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配套同等及以上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设备生产商宜为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同等级设备出口能力的辅机设备制造厂商。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0、投标人在华东地区配备与招标设备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和长期服务体系(一年以上)。

11、具有同类型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二)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一)条及下述(三)的规定;

2、其注册资本及营业执照记载的实收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其需获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而出具的正式授权书(中文),授权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制造商的注册地;

(2)拟提供货物的品牌;

(3)货物原产地(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系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的授权供应方;

(5)制造商对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对拟提供的货物承担一切责任;

(6)授权书自制造商签署之日生效,且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制造商不会单方面撤销授权;

(7)授权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授权书将作为日后合同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进口设备代理商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1)具有有效的 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的产品硬件在国内至少具有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主机DCS系统安装投运业绩,并且与上海汽轮机厂的DEH系统一体化运行1年以上(通过168小时试运开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中所描述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提供的资料需交原件审核并保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16 年9月23日到9月2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须支付工本费2000 元/本。

4、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或携带资料审核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应海帆

电 话:1500021329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向城路58号6楼

联 系 人:陆俊仕

电 话: 13761901086

传 真:021-50431257-800

邮 箱:zxb_nine@163.com

账 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697100006741975

开 户 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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