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长海医院综合保障楼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装饰
二、报名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之一)应为正式投产十年及以上的专业制造厂(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
(3) 投标设备中燃气灶具的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办法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 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投标人之一)应具备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5) 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投标人之一)应具备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
(6)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之一)应具有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7)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之一)非上海市企业必须在上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
(8) 投标产品的专业制造厂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 应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销售、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带:
1、 投标报名人的企业相关证照(即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加盖投标报名人公章的复印件;
2、 非上海本地注册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在上海固定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3、 投标报名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报名人公章的复印件;
4、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3日上午9: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至上海市浦明路1229弄底楼。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五、如果投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报名,或者提交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其报名一律不予接受。
六、招标人保留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利。
七、招标人:上海长海医院;联系部门:招标采购办公室;联系人:姜平
八、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善刚 电话: 1381700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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