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上交所项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中金所项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中国结算项目(以下合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项目”,并简称为“本项目”)开窗器供应(二次)(以下合称为“本标段”)已经招标人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批准建设资金为法定机构自有资金投资,现已基本落实。
1.3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三家建设单位”)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的建设单位;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的幕墙承包单位;上海竹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是受三家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的项目管理公司。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本标段由三家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及幕墙承包单位共同作为招标人,并由幕墙承包单位分别按建设项目与中标人签署本标段的合同。
1.4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4.1建设地点及工程规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项目选址于上海浦东新区竹园商贸地块,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78号。地块周边地界为竹林路(规划中)以东,张家浜河以北,杨高南路以西,北与竹园商贸区2-16地块紧邻。
本项目地面以上为三幢独立的超高层建筑及附属构筑物,无裙房,三幢塔楼在七层、八层有连廊将三幢塔楼连接成整体,其中,上交所塔楼32层(建筑高度200.02m,建筑最高点高度220.02m)、中金所塔楼30层(建筑高度180.02m,建筑最高点高度198.02m);中结算塔楼22层(建筑高度143.02m,建筑最高点高度163.02m)。本项目整体设置5层地下室。总用地面积55287.2m2,总建筑面积51916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9612㎡,地下建筑面积249548㎡。
1.4.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项目开窗器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等。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等技术要求内容。
1.4.3交货地点:上海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交货期:分批次交货,第一批次(约150套)在收到幕墙承包单位供货通知后20日历天交货,其余批次(每批次供货数量依据幕墙承包单位供货通知)在收到幕墙单位供货通知后30日历天交货。
(2)安装施工期间中标人负责配合和指导,具体安装时间和验收时间: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
1.5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货物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有效;非货物生产制造商投标的需具有合法代理商资格且具有货物生产供应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单位。
1.5.2投标人的货物须有产品性能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书并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1.5.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1.5.4投标人拟投标的系统,须有已经投入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案例。1.5.5
若投标人是货物生产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1.5.1-1.5.5条规定;
b)?获得制造商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而出具的正式授权书(中文)。
1.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领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质量保证体系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保密承诺函;
(5)制造商出具的正式授权书(中文)
(6)一年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案例(制造商案例不少于3份)
(7)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8)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签署招标人提供的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未携带上述证明资料、不签署保密承诺函的,不发放招标文件。
1.7领取招标文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号底楼。
1.8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根据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要求(详见附件二)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付款单位必须是投标人。如逾期不交将被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9投标人必须根据上海竹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廉政准入管理试行办法(详见附件三),通过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或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上海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取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外省市投标人在浦东新区查询有困难的,可向企业注册地或经营地或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检察机关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原件应装订于商务标正本内,商务标副本内装订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的;或者经查询,2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在沪建设工程企业和相关执业人员(项目经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具体办理程序详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引》(见招标文件所附光盘)。
1.10 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月23日至2016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 月18日9:30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号5楼会议室。
1.1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1.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公司:上海竹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
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桂林路928号
幕墙承包单位: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
联 系 人:葛亚杰 张高亚 葛美娟
电 话:18918322157
传 真:021-50909715
电子信箱:zxbfour@shbtpm.com
账 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001658700052517147
开 户 行:建设银行上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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