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之窗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当前位置:首页 > 监理之窗 > 监理法规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151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附件下载: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116

首页公司简介业务范围资质证书公司业绩政策法规招标信息百通文化监理之窗行业动态联系我们
Copyright:©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070050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