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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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

发布时间:2017-02-27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7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备当地行政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224-409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7-z9996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7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承接管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2处职工食堂,包括: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队食堂,每天提供约200人次的餐饮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书)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本次招标按1年的服务期报价,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年终考核通过后可续签合同。

7、采购预算金额:68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68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2-24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03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黑白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当地行政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现场提交资料齐全且缴纳标书费后,并经网上审核通过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2、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费用 (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24日 至2017年3 月 3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2)现场付费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17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3-17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浦明路1229弄5楼

2、开标地点:浦明路1229弄5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2188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邮编: / 邮编: 200127
联系人: 黄伟 联系人: 胡文筠
电话: 021-50899216 电话: 13564043694
传真: 021-50899216 传真: 021-5090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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